昨天在銀行自助中心排隊提款, 有個婆婆在櫃員機徘徊, 向每個使用櫃員機的人要二十塊買飯吃, 大家都沒有理會. 她向我走過來, 我跟她說 "婆婆,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你有需要, 我可以幫你報警." 當時的想法是, 政府的安全網, 加上社福機構的服務, 足夠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基本的溫飽. 婆婆不需要, 也不應該再向途人要錢. (我早早假設她已接受援助其實也有謬誤)
原來很理直氣壯的我, 被葉小朋友批評過份冷漠, 還說如果有人拍了片放上 youtube 我就不用見人啦. (不會啦. 這種小事.) 作為一個聆聽各方意見的人 (!!!), 我也在反省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直到我見到坐在街角行乞的老人才想通. 本質上, 他們和這位向我要錢的婆婆沒有分別. 我不會無端白事跑過去跟他說行乞是錯, 你還是收檔返屋企啦. 公司附近常有假冒和尚的男人在化緣, 我也不會上前阻止他們招搖撞騙. 就是那些擺明車馬說自己被劫要籌錢的騙子, 我都只會拋下一句冇錢就逃跑. 既然如此, 我又何必為難一個婆婆呢?
很多事, 都沒有一面倒的對與錯. 所謂的正義, 公平, 也沒有清晰的標準. 不知道事情的始末, 用自己淺薄的見識和偏見去判斷別人, 也十分膚淺. 自以為清高, 擔當道德警察, 主觀地對其他人指指點點其實好討厭. 我要記住喇.
Sunday, October 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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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我也曾經在地鐵站被一婆婆問要 hk$ 2,我還給了她 hk$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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