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3, 2009

託人買嘢

上次替朋友買 coach 包包, 跟據她洋洋數百字的要求做採購, 回來她不喜歡要替她放上 yahoo 遲遲不肯付錢還要埋怨我為什麼要用信用卡購物又這又那. 我發誓, 以後都不會再為他人作嫁衣裳. 同事間外遊, 我都不曾麻煩過他們買入護膚品什麼的. 原因就是因為我不想欠人家什麼囉.

年少無知時欠下的人情, 我都非常樂意地全數還清. 有少少興幸, 我外遊的地方比較奇怪, 應該沒有人叫我買汶萊的石油啦.

不過我還是會勞煩友人為我買 pandan cake 的, 是雙重標準架喇.

***

香港人的驕傲

香港人,最鍾意「託人買嘢」。

2000年後才有點進步吧,科技進步了,價格便宜了,香港人坐慣飛機去慣旅行見慣世面了,才比較沒那麼狼死,以前聽到生張熟魏預備遊埠的消息,一個月前已開始死諗爛諗,諗到人家出發前一日也不罷休,誓要諗到託人家買一點甚麼,否則好像便宜了他們似的──去巴黎的託買時裝;去加拿大的託買三文魚;去日本的託買化妝品;去英國的託買 Harrod's袋……你以為去些非購物熱點可以倖免於難嗎?開心得太早了,香港人就是有這種本事──去菲律賓的託買芋頭雪糕;去泰國的「託」買四面佛;去印度的託買神油;去台灣託買銅鑼灣都有得賣的豬肉鬆……也不想想人家難得的假期和寶貴的行李磅數,總之慌死蝕底唯恐執輸前世未買過嘢咁。

我說 2000年後有點進步,但其實不很多,「其他地方」可能忍手一些,但遇着東京巴黎倫敦等地,即使明知香港的正貨舖水貨舖炒舖款式尺碼更齊全,浪費了朋友的時間精神腳骨力其實也不過慳了 10%,正宗港男港女還是有鋪癮託人買 lee買 lu,最乞人憎的部份是,通常落完柯打之後都會懶體貼地加一句:「你順路先啦,唔使專登去 o架,買唔到都 OK o架。」頂,唔加尤自可,加了更想兜巴星。如果買唔到都咁 OK,為甚麼煞有介事打完電話再發短訊 send埋 email嚟,你其實明知我唔會「順路」經過秋葉原的女僕咖啡室。

我也好憎自己,講完畀啲 friend知我幾時幾號去日本,總是順口溜出一句「有冇嘢要買?」每一次我講了都後悔,每一次我都警告自己下次不要再講,但每一個下次還是條件反射般衝口而出「我下個禮拜去日本,有冇嘢要買?」 sxxt!我又講了。

雖然,我同時也練成了「聽咗算數」這種自保的絕招,但人心肉做,人家託了你 10次你「 sorry唔夠時間」了 9次,第 10次還是有點不好意思,問一問同行的老公/老婆/男友/女友「係咪都應該兜路去幫阿 XX買番次呢?」

其實,一日都係你自己衰,鬼叫你上次信口開河託了阿 XX去買了那件其實唔係非要不可的限量別注版 Ape T恤,而他真係幫你買了,今次專登搭程車去秋葉原你怨得邊個?嘩唔係橫濱中華街咪算你好彩囉!

人人有份的恐怖實例

係,早已練成面懵懵樣衰衰「逢十進一」的我,絕大部份時間都相當「好意思」詐唔記得、詐唔順路,甚至回來後擘大眼講大話「真係幫你去過不過賣晒」。但偶然亦有例外,例外的意思是:不能「聽咗算數」,而要即時絕交!例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情侶,知我去東京,竟然託我買電單車頭盔,而且是一對,一大一細因為他們要情侶裝。黐∼線!點解會有人認為我知道東京邊度有情侶裝的電單車頭盔賣?而且還會順路經過?而且還不介意買完之後「重立立」咁幫佢抬足一日,不計付出腰力臂力,不惜犧牲當日原本可拎自己嘢的 opportunity cost?還覺得我肯騰出自己都唔夠用的有限篋位,塞兩嚿又阻碇又過磅的龐然大物入去?嘩呢啲乜嘢人嚟 o架大佬。

他們竟然夠膽開口提出這樣「不情」的不情之請,我覺得不是他們的問題,是我的問題:我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自己多年以來苦心經營的惡死黑面形象,為甚麼唔 work,居然給人家一個印象「我係肯幫你抬兩頂頭盔返嚟嘅白癡」?

惟有當是報應,「回望我一生」,其實落過更多更離譜的定單,而且託的人是比我自己更不可能 100倍的人,而居然好多次都成功了,如果「厚顏」是種成就,我一定早已升呢到「無恥」的境界。

隨便舉幾個例都嚇死你:我託過平時連街都唔行的黃耀明替我買了對 Comme的 Desert Boots回來;也託過平時只有他託人買嘢的雷頌德,替我搬了件也是 Comme的厚絨 trench coat回來;又託過連她老公都不捨得「使」她的徐濠縈,幫我抬了對 10磅重 Yohji豹皮鬆糕鞋回來;更託過我相信全香港冇人夠膽叫佢買嘢的陳奕迅,從倫敦空運了一件成個篋咁大的 Vivienne Westwood sheep skin大褸返香港……

口口聲聲批判不近人情的「託人買嘢」黨,原來香港紀錄保持者,「託人買嘢之王」是我。應該慚愧的事居然還覺得不枉此生, I am so香港人!把自己無理取鬧的事迹放上 You tube還以為大快人心的那種。

本周欠單

Yeah!出嚟行,預咗還。

我份人沒甚麼好,勝在均真,而且有恩有仇都必報。

所以阿徐叫我在倫敦幫她買 Chanel我並無怨言,為 Eason走勻巴黎東京搜購演唱會服裝我甘心命抵,上文提到的黃生雷生,雖是超過十年前的事,我到現在都記得欠人家一個人情未還。當然,咸豐年嗰陣叫過我買粉底的湯 XX,叫過我買洗頭水的伍 XX,叫過我買西裝的歐陽 XX,與及所有「未還」的人,下次出埠前請自首,我是記得的。

至於那些我後來才發現是信錯人愛錯人的某某與某某,則不用借啲意出現了,以往被騙的感情和腳骨力,當我豪畀你嘅!

wyman - buy me a sunday

2 comments:

readandeat said...

我也會託人買東西的,通常都是細小,不會太貴的。

myblahblahblah said...

還得看交情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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