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說我搬了很大堆藉口來說服自己去美國, 我說我堅持的事不多大家就放我一馬啦今次. (其實呢, 藉口是給大家的, 我打從心底裡的認為即使感染 AH1N1 也在所不惜, touchwood.) 除非是超級無敵勁決心要做的事, 我其實是挺三心兩意的. 就拿近日買不買數碼相機來說. (fyi, 現有的廢之相機在 2004 年購入, 翌年 LCD screen 跌傷出現裂痕. 現在影相用只在充足陽光下才拍得好看的 5800 電話.)
買 - 既然說得自己這麼重視美國之旅. 不買 - 美國的藍天用電話拍一樣漂亮. 買 - 今年還有 2 - 3 次旅行去. 不買 - 三妹會找到免費相機贊助. 買 - 5800 的功能很一般. 不買 - 我的攝影技術更一般. 買 - 可能努力後我也會拍得不錯. 不買 - 現在誰都說自己的興趣是攝影, 很庸俗. 買 - 很想拍下 lombard street 和每餐的美味. 不買 - 人人都在拍要等好久才能起筷喎. 買 - 月供才不用 $200. 不買 - 男童 / 女高官說可以借我用.
這兩天, 我都在問旁人我是不是一個有堅持的人. 果然... 哈!
Tuesday, May 1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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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算吧啦,
要諗咁多仲買乜鬼丫,
到真係要買果時你都係2話不說去買架啦...仲會講咁多咩
諗咁多,一句講晒即係非必要囉~~
係囉, 最後沒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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